征收中的充分赔偿原则:确保公平合理与居住条件改善2025-02-19 14:13作者:许艳浏览数:1次
![]()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司法实践中“充分赔偿”原则逐渐成为衡量赔偿合理性与公正性的重要准则,为征收补偿案件及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本文将以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行再111号《行政判决书》为切入点,浅析行政赔偿应遵循的“充分赔偿”原则,即强调违法强拆房屋赔偿时,在确保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还应实现居住条件的改善。 一、行政赔偿的“充分赔偿”原则 “充分赔偿”原则的核心在于确保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全面、公平的补偿,不仅仅是对被征收人损失的简单弥补,更强调公平合理以及居住条件的改善。具体而言,充分赔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赔偿时,不仅要考虑受害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还要考虑其间接损失和居住改善等方面,确保受害人的生活条件不因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而恶化。在征收补偿案件中,被征收房屋价格的确定应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为基准。同时,由于不同的安置方式(如货币安置、产权置换等)存在差异,同一项目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不同价格确定方式并不必然违法,关键在于补偿安置本身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实现居住条件的改善。 在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行再111号《行政判决书》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估价认定案涉房屋的赔偿数额,低于货币补偿标准,减损了刘某洁合法权益,违反了充分赔偿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判断补偿方案、补偿决定中房屋补偿价格是否合法、是否公平合理,既要考虑是否是市场评估价格,更要考虑补偿安置本身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实现居住条件有改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涉房屋价值的赔偿问题”的裁判要点,响应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充分赔偿”原则,这一原则的提出,不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进一步解释,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公平合理与居住条件改善的双重考量 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公平合理是赔偿的基础,而居住条件的改善则是赔偿的更高要求。公平合理要求行政机关在赔偿时,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确保赔偿金额与损失相当。而居住条件的改善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赔偿时,不仅要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还要确保其生活条件不因赔偿而恶化,甚至有所改善。 在(2024)最高法行再111号案件中,法院在审理刘某洁诉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平合理与居住条件改善的双重因素。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确定赔偿标准的时候,应当基于补偿安置公平合理以实现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考虑重作赔偿距离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以及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有所变化。因此,法院判决天涯区政府应当对刘某洁的损失进行充分赔偿,并确保其居住条件有所改善。 三、行政赔偿中的具体问题 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和焦点。结合(2024)最高法行再111号案件,具体而言,行政赔偿中的具体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价值的确定 在行政赔偿案件中,房屋价值的确定是赔偿的基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房屋价值的确定应当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基准。在(2024)最高法行再111号案件中,法院在确定刘某洁的房屋价值时,参考了市场评估价格,并确保赔偿金额与房屋的实际价值相当。 (二)搬迁奖励的赔偿 在行政赔偿案件中,搬迁奖励的赔偿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在(2024)最高法行再111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天涯区政府未依法进行评估和公示,且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房屋,其行为明显违法。因此,法院判决天涯区政府应当对刘某洁的搬迁奖励进行赔偿。 (三)临时过渡安置费的赔偿 在行政赔偿案件中,临时过渡安置费的赔偿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在(2024)最高法行再111号案件中,法院判决天涯区政府应当对刘某洁的临时过渡安置费进行赔偿,并确保其居住条件有所改善。 四、小结 行政赔偿应遵循“充分赔偿”原则,即确保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还应实现居住条件有改善。在行政赔偿案件中,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确保赔偿金额与损失相当,并确保受害人的生活条件不因赔偿而恶化。通过对(2024)最高法行再111号案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法院在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时,坚持“充分赔偿”原则,确保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全面、公平的补偿,并确保其居住条件有所改善。 “充分赔偿” 原则作为行政赔偿的重要原则,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规范行政行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未来的行政赔偿实践中,应当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充分赔偿”原则的贯彻落实,确保行政赔偿既公平合理,又能实现被赔偿人居住条件的改善。只有这样,才能在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找到平衡,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上一篇: 旧村改造大变天!村企协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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