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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土地新政破局:以 “弹性 + 流动” 激活空间价值,四类主体迎机遇

2025-09-29 16:45作者:冯艳君浏览数:5
文章附图

      若你手握空置商办或滞销自持住房,正愁经济低迷下资产难盘活,这个政策能给出多元解套路径——商办可定向引入产业链企业或改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嵌入社区服务,自持住房也能在去化周期达标时转售,让闲置资产重获流动性;

      若你是产业运营商或有落地需求的企业,受困于传统用地成本高、周期不匹配,政策提供适配方案——初创企业选长期租赁降门槛,成长企业用弹性出让稳布局,工业项目还能分期免息缴出让金,以低成本空间对接产业发展需求;

      若你想布局地下、乡村、海洋等新空间,却因产权模糊、手续复杂却步,政策打开增量通道——地下空间分层确权且低价,乡村农房可出租入股、集体用地能入市,围填海区域“两权合一”快速确权,新空间开发有了清晰路径;

      若你看不清未来的投资机会,担心政策模糊不敢出手,政策的实操性恰是信心支撑——从商办改建流程到工业用地定价公式均有明确标准,此时与低效用地物业合作,能抢占预期差红利。

      这个就是9月22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的《广州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就从背景目的、核心内容与创新与落地三个方面进行解读,总共2400字,阅读大概5分钟。


一、背景目的:双重导向下的广州土地要素改革实践

      本次政策的出台,既是对国家要素市场化改革顶层设计的精准落地,也是广州应对经济社会环境、谋求未来发展的主动作为。

      一方面,从落实国家任务来看,《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86号)将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作为改革关键抓手,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直接搭建 “探索土地管理制度、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具体框架。

      另一方面,从城市自身发展来看,面对土地资源紧约束与低效用地并存、市场主体信心待提振的现实,本政策本质是一场“自救”与“谋远”的结合。其核心逻辑是通过土地要素的弹性化与流动性改革激活发展动力。

二、 政策核心:增强弹性,释放流动性

      本次政策并非大而全的框架性文件,而是紧扣广州当下商办存量积压、企业生存压力大的现实困境,以及产业空间再投入、南沙填海开发、集体土地入市等未来需求,以“问题导向+未来导向”为思路,通过6大板块构建政策体系,其中,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与用海板块,在土地管理角度可视作“增量”,而其他板块则聚焦“存量”。

      在每个板块中,针对普遍性的难点堵点提出实操性的规定,充分体现“冲着问题去、盯着实效办”的编制逻辑。而核心则是围绕增强土地要素的弹性,释放流动性的逻辑展开。

      第一个板块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核心是解决 “生态空间占指标、区域指标不均衡” 问题。 一方面创新大片绿地、桥下空间等用地管理,允许其依法办手续但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既保住生态功能,又能灵活嵌入体育空间等民生用途,让土地利用跳出 “规模管控” 的固化限制;        另一方面构建市、区两级 “指标池”,统筹省下达指标与拆旧复垦、生态修复腾出的闲置指标,区级富余指标可跨区调剂,破解 “有的区指标闲置、有的区项目等指标” 的僵局,让土地指标从 “区域锁定” 转向 “全市流动”,为产业落地提供灵活保障。

      第二个板块为产业用地供应优化,板块聚焦企业 “用地贵、门槛高” 痛点,推出 “多元供地 + 灵活缴费” 组合拳 。对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的年限与定价机制进行具体规定,使灵活弹性的供地方式全面落到实处,扶持各种发展阶段的产业发展,并允许工业项目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显著降低企业前期资金压力。

      第三个板块是存量土地盘活,精准应对“商办存量大、自持资产流动性差”困境。针对工业用地,允许划拨用地提容且不转移权属时暂不办有偿手续,权属转移时按评估价40%补缴;针对商办物业,支持工业区块外3km内或轨道站点3km内商办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也允许自持商办定向转让给产业链企业;针对房地产领域,“限地价、竞自持”项目若所在区/板块一手住宅去化周期<18个月,可申请将自持住房转为可售,补缴差价后入市。本质是通过 “用途弹性调整 + 资产流动松绑”,让原本 “不流通” 的商办、住房、工业用地重新进入流通环节,激活存量价值。

      其四为地下空间价值挖潜,填补“开发无序、确权难、地价模糊”空白。鼓励存量用地开发地下空间,未突破原规划可直接办许可;建立分层确权机制,分层开发项目可单独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登记;细化地价标准,地下负一层按对应首层地价10%计收,负二层5%,负三层及以下免征。这些措施让地下空间从 “地上附属” 变为可独立登记的资产,又通过地价优惠降低开发成本,吸引企业参与,最终实现 “地下空间弹性开发 + 产权顺畅流动”,把 “地下死角” 变成 “价值载体”。

      其五为城乡统一市场构建,助力“乡村资源激活与全要素招商”。探索闲置合法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严守农民权益底线;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范入市流程与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制度。核心是加强乡村土地与房屋的市场流通性,实现 “乡村要素 + 城市需求” 的精准对接,推动城乡融合。

      其六为合理有序用海,支撑“海洋空间拓展与南沙发展”。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区域市场化出让,通过补缴土地评估价与填海成本差价,完善填海项目海域使用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换机制等。本质是通过解决海洋空间开发中 “手续多、周期长” 的痛点,支撑南沙等沿海区域建设。

三、政策的创新与落地

      早在本次政策之前,广州市就出台了2022年工业用地提容、2024年低效用地再开发、七轮惠民暖企政策,本轮政策是宣贯、延续与细化,比如明确划拨工业用地提容暂不办理有偿手续、明确商办用地、物流工业用地的兼容应该如何操作等。

      从“创新突破”来看,政策分“短期救困”与“长期布局”两类创新:短期聚焦企业当下困境,推出如“限地价、竞自持”住房可按需转售、自持商办可定向转让给产业链企业,直接缓解企业资金与资产流动性压力;长期则着眼广州土地管理体系完善,创新绿地不占建设用地规模、市-区两级指标池调剂、围填海“两权合一”出让等制度,这些举措将深远影响城市空间布局与要素配置效率。

      不过,部分长远性政策仍需细化落地规则:例如第二十七条提出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制度”。第十二条中“用地单位不得将房源直接出租给个人或家庭,在与本市注册、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达成对接协议后,方可与单位安排的职工签订租赁合同”中 “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制度”都需要后续出台配套细则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