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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w先生欠税案”再次提醒双高人士须及时税务体检!

2023-03-09 14:30作者:律房律地财税中心浏览数:2
文章附图

近期,发生在广州的一个关于追缴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及滞纳金的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引起了不小关注。


2022年7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税局)向自然人W先生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向W先生追缴巨额个人所得税1800余万元以及印花税、滞纳金;2022年9月19日,税局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2023年1月19日,税局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催告书》。


该案是一起发生于多年前个人转让股权的案件,W先生向P先生转让股权,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但股权转让价格高达一亿一千万元。


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超过出资额的,超过部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W先生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高达一千八百六十九万元,印花税五万五千元。但是W先生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私下履行的“阴合同”转让金额与提交给工商登记部门的“阳合同”的转让金额差额巨大,导致案发。


如果W先生仍然不缴纳税款,就有可能涉嫌逃税罪,面临刑事处罚。


实践中,很多人都以“阴阳合同”方式进行避税,“阴阳合同”的行为是隐瞒“阴合同”的事实而按照表面的“阳合同”去交税,是典型的逃税手段,非合理的避税措施,应当承担违法乃至犯罪的法律责任。其实,如果W先生能在股权转让前委托专业人士进行税务规划,根本不需要利用阴阳合同就可以达到合法的减免税负的目的,该案原本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即使没有事先进规划,也可以在税务机关询问时及时聘请专业人士提供帮助,可以在时间、滞纳金等问题上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权益,而W先生明显是没能聘请税务处理专业人士,导致目前不可挽回的局面。

该案再次提醒双高人士:

1.个人所得税征税类别较多,不同项目的个人收入计税的方式不同,涉及的税率不同,申报纳税的时间要求不同。准确理解税法、严格遵守税法有一定难度,需要专业人士的辅助。


2.随着网络数据管理的广泛应用,税务部门的监管手段不断提升,异常数据的排查常态化,证明了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在加强。


所以,双高人士应该及时进行税务健康检查,目的是管控风险、避免损失扩大。